政府采购
垃圾分类督导模式优化提升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13]AC[CS]20250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分类督导模式优化提升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8 09:30:00,更正为:2025-08-21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8-18 09:30:00,更正为:2025-08-21 09:3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3.2 服务质量不达标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在第一年未完成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在生活垃圾中的占比提升15个百分点,将扣除合同金额60%”因与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合同支付方式内容冲突,现调整为:“履约满一年后,由业主进行验收,试点区域减量化水平(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在生活垃圾中的占比)提升满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基于合同签订前一周的基数),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若提升低于10个百分点,费用延后结算”。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4、因评审场所条件限制,本项目无法进行远程磋商,供应商应派代表到现场,未到现场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翔安区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11层
联系方式:18705958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新澳路1587号2412室
联系方式:0592-7889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星
电话:0592-7889282
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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