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通燕高速辅路沿街建筑界面改造项目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通燕高速辅路沿街建筑界面改造项目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1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5210200017874-XM001
项目名称:通燕高速辅路沿街建筑界面改造项目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7.7345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67.7345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确定成交人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26至2025-10-09,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31号(龙立东方大厦写字楼)5层5020室,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采购人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5-10-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31号(龙立东方大厦写字楼)5层5020室,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采购人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按照最新执行):
1.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1.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5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1.6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1.7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 (京财采购〔2022〕672号);
1.8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9 《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
1.10 其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 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
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巩文丽,69547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建联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31号(龙立东方大厦写字楼)5层5020室
联系方式:张春艳,13693051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艳
电 话: 1369305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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