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900-01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30日00时00分,更正为:2025年09月13日00时00分。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点00分,更正为:2025年09月16日09点00分。
原递交备份文件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湖路7号阜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更正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湖路7号阜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
修改付款方式及第三章服务需求,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见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5日16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或远程异地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湖路7号阜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人民医院(阜新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迎宾大街61号
联系方式:0418-5960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902室
联系方式:024-83958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础乔
电 话:024-8395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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