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4-00099
项目名称: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指标
成分要求 | 木质 |
形状 | 颗粒状生物质燃料颗粒直径:6mm-10mm颗粒长度:10mm-50mm?? |
低位热值 | 低位热值≥4100kcal/kg; |
密度 | ≥1T/m3 |
破碎性 | ≤2% |
全水份 | ≤6% |
灰份 | ≤3% |
★二、其他要求
1.包装重量及其他要求:为便于采购人准确检斤及搬运,保证车辆进入场内燃料不洒落,采购人要求产品包装及重量标准化:袋装,袋装严密不漏残渣。如当天送货的生物质燃料出现杂质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不合格部分货物进行调换;当出现生物质燃料杂质比例超过20%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并要求中标人于当天更换合格燃料。
2.质量保障:甲方现场随机抽检、验收并不定期送权威部门检验。装卸费及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采购人抽检化验、称重及送货、卸货、人工、车辆等费用;
4.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将货物摆放整齐,保证燃料库房卫生、整洁,袋装燃料堆放整齐,库存量满足甲方要求。
5.单价不得高于800元/吨,总量为3000吨。
★三、违约责任
1.由于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生物质燃料不合格导致采购人锅炉受损或采购人其他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采购人损失;
2.乙方应每日按照甲方实际用量进行供货。除不可抗力外,如出现断货,影响甲方供暖或造成供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违反合同规定,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电子文件递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三和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重要提示: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供应商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3.本项目供应商需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供应商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4.本项目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及填写响应报价。
5.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报价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7.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024-25328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河路6-1号K01号楼1310室
联系方式:024-31038689
邮箱地址:hzjshenyang@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贸易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3301001109200079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靖
电 话:024-3103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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