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5年倒置光学显微镜等一批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倒置光学显微镜等一批医疗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432
项目名称:2025年倒置光学显微镜等一批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73,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
采购包4: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
采购包5: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
采购包6: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
采购包7: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2: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3: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4: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5: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6:
(1)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7:
(1)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51000025210200066606
2、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073,000.00(采购包1:500,000.00;采购包2:300,000.00;采购包3:100,000.00;采购包4:400,000.00;采购包5:295,000.00;采购包6:200,000.00;采购包7:278,000.00)
3、最高限价:人民币1,970,000.00(采购包1:430,000.00;采购包2:300,000.00;采购包3:100,000.00;采购包4:400,000.00;采购包5:270,000.00;采购包6:200,000.00;采购包7:270,000.00)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四、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0817-226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伍毅、王艺霖;技术审核:陈良语、郑佳、张维、刘洋
电话: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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