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泊头市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泊头市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9-2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093340010005项目名称:《泊头市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0000
最高限价:2700000.00
采购需求:《泊头市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预留40%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少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9-08至2025-09-12, 0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28 09:00(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 5、泊头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8195299;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520774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泊头市解放东路
联系方式:0317-8225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厚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解放西路以南狮城大道东京贵中心3#办公楼1308号房
联系方式:0317-52077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话:0317-520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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