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球墨铸铁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球墨铸铁管材管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球墨铸铁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闽建发采购【2025】0610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不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不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5年8月28日至 2025年9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08: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2日08:30(北京时间),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的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9.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0、采用网上电子投标须知
10.1、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2、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10.3、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并且投标人须带CA现场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
11、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11.1、网上采购系统应使用电子CA证书参与投标,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上注册报名并进行网上加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1.2、申请CA证书:没有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机构“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申请CA证书,线上办理链接: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CA问题,若有疑问,请直接联系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080-999。
11.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853358、0594-2221219)。
12、指定账户:
12.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账号—145010102200029333。
(1)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公对公转账方式到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若对账单上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电子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没有体现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截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
(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开具银行保函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注:银行保函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申请索赔服务须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13、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 标 人: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涵强
联系电话:0594-2810228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06
联系人:小朱 联系方法:0594-2336005
发布时间: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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