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汤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恢复公告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423-2025-008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汤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8-29,更正为:2025-09-0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12 09:30:00,更正为:2025-09-1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12 09:30:00,更正为:2025-09-18 09:30:00。
原招标文件第3页“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汤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现调整为“本项目通过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预留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如已满足“中小企业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已达到70%)”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注2: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3: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4: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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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丰顺县汤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丰顺县汤坑镇沿江路308号
联系方式:0753-6623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16号
联系方式:0753-225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3-2259923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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