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5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N-WLMQ-2025-032
项目名称:2025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度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和技术支撑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在建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开展竣工验收项目抽查、提供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绩效评价等工作技术支撑(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项目报名事宜由牵头人负责办理,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
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③ 若联合体供应商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别承担相关工作并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408号
联系方式:18167799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齐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华龙雅苑3号楼3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13199897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彬
电 话:1319989795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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