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刘家坪城中村改造(一期)建设项目EPC+F工程总承包(第三次招标)分包一 招标公告
刘家坪城中村改造(一期)建设项目EPC+F工程总承包(第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刘家坪城中村改造(一期)建设项目EPC+F工程总承包(第三次招标)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青海省国丰EPC+F(工程)2025-094 项目名称:刘家坪城中村改造(一期)建设项目EPC+F工程总承包(第三次招标) 预算金额:930043000.00(元) 最高限价:930043000(元) 采购需求:项目安置房建设用地面积约合36.779亩(已最终测绘结果为准),总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数量:1   标项名称:刘家坪城中村改造(一期)建设项目EPC+F工程总承包(第三次招标)分包一;   预算金额:930043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安置房建设用地面积约合36.779亩(已最终测绘结果为准),总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16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融资服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融资单位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招标人项目资金需求,投标人在中标后需配合完成项目融资服务,项目按约定工期竣工交付使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7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财务要求: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8、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96号文办理入甘信息登记。
9、投标人可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21 至 2025-08-25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3)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9002/agent/project/index(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兰州市城关区城市更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座609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联系人:徐世扬
联系人:徐世扬
电 话:18693280874
电 话:0971-3930630
电子信箱:/
电子邮件:32462655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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