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永修县察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 招标预告
永修县察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修县察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修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
2.2招标规模:治理山洪沟总长 6.12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1.2km;岸坡整治总长3.92km(其中M10浆砌块石挡墙护岸1.80km,干砌块石护坡长1.03km,联锁式生态砌块护岸(坡)长1.09km);新建混凝土防汛道路长2.07km;排洪渠整治长0.46km;新建下河踏步10座拆除重建灌溉闸1座。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872.58万元。
2.3计划工期:约201日历天。即开工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其中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国债资金部分的施工任务。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注:本条款所致其他工程项目是指:处于中标公示到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验收合格(已签署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投标。
(9)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评标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月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5818850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月 日09时30分,地点为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技术负责人姓名及其职称证号、专职安全员姓名及证书编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6施工标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7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8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9本项目新增项目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7.10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单位的项目建造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
7.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应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7.12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
7.13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应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提供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的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7.14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永修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2-322332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诚科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修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江西省永修县涂埠镇康乐路永修县水利局内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75525654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诚科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苑大街2号金源大厦A座14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27088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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