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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基三商业综合楼二项目工程施工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预告
茶基三商业综合楼二项目工程施工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5-2025-0050-01-01
项目名称:茶基三商业综合楼二项目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8月1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项目负责人业绩非本公司承揽业绩是否可以?
答:可以,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要求提供即可。
2、问:招文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发包人有权取消本工程内的任何单项工程并不作任何补偿。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工程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并不作任何补偿,结算时按实结算。 建议:《民法典》第777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此条款修改合同内容。
答:详见本项目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二、澄清修改内容第2点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36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诚信状况(12.0分) |
采用动态信用得分评审:按照招标项目有效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的诚信得分排名高低划分档次,投标人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在所有有效投标人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前25%(含25%)区间内的为第一档,在25%~50%(含50%)区间内的为第二档,在50%~75%(含75%)区间内的为第三档,在75%~100%区间内的为第四档,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每档分差为1分,得分相同时应采用中式排名。 注: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到的信用等级为准;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诚信状况为准。具体以《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五期要求为准。 |
诚信状况(12.0分) |
采用动态信用得分评审:按照招标项目有效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的诚信得分排名高低划分档次,投标人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在所有有效投标人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前25%(含25%)区间内的为第一档,在25%~50%(含50%)区间内的为第二档,在50%~75%(含75%)区间内的为第三档,在75%~100%区间内的为第四档,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每档分差为1分,得分相同时应采用中式排名。 注: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到的信用等级为准;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诚信状况为准。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2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
(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发包人有权取消本工程内的任何单项工程并不作任何补偿。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工程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并不作任何补偿,结算时按实结算。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
(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发包人有权取消本工程内的任何单项工程并不作任何补偿。发包人有权终止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发包人、监理人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验收,最终以发包人验收合格的已完成部分工程量按实结算。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南社区叠南经济联合社 |
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南社区叠南经济联合社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人:卢志盛、邱兆荣 |
联系方式:0757-86300267 |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
2025年8月15日 |
2025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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