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ESLF-202507FJ-006001的澄清文件 招标预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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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来凤县食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补遗编号:补001 各潜在投标单位: 来凤县食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本澄清公告(补遗编号:补001),公告所述内容其效力优于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原有内容:“(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担任过一个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职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如投标时仍在其他项目任职,须提供所任职项目的发包方出具的一旦中标可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现修改变更为:“(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担任过一个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职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如投标时仍在其他项目任职,须提供所任职项目的发包方出具的一旦中标可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因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发生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原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24:00时止,现变更延期至: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8日24:00时止;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09时00分,现延期至:2025年9月4日09时00分。 专此澄清。 招标人:来凤县宏晟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出时间:2025年8月13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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