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缙云县贞洋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可研至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贞洋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可研至施工图设计)
招标序号:缙招标SL2025-12
招标单位:缙云县水利局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1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杰烽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5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设计进度 |
质量目标 |
项目 负责人 |
1 |
浙江宏昌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
25% |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设计开始时间后30日历天内完成; 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设计开始时间后60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 |
合格 |
夏守高 |
2 |
浙江祁晔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
25% |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设计开始时间后30日历天内完成; 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设计开始时间后60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 |
合格 |
夏强 |
3 |
丽水市万源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5% |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设计开始时间后30日历天内完成; 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设计开始时间后60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成。 |
合格 |
夏培威 |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3830
公示单位:缙云县水利局 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水利局
2025年8月12日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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