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金湾40地块同济科创中心G2装修工程 招标预告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PD0542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同济技术转移服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街道四平路1230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65981100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湾40地块同济科创中心G2装修工程 | |||||||||||||||||||
建设地点: | 川桥路1765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原建设内容为高层丙类厂房、研发(车间)、生产性服务设施、多层研发。现功能设置为培训、会议等装修项目,装修楼层地上 1-2 层(G2),拆除部分室内墙体,增加墙体隔断,机电部分不改变原有给排水及电气系统,按照平面布局进行末端点位调整,新增机械排烟系统;改变原有消防分区设计,不增加建筑面积,涉及局部结构加固改造。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面积:7364平方米。 | |||||||||||||||||||
工程总投资: | 3514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3514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307.21万元 | |||||||||||||||||||
建设周期: | 240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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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牵头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2.为了明确联合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4.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5.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方。,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8月12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8月17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上咨协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朱老师 | 联系电话: | 51088123*825,18621291218 | |||||||||||||||||
备注: | 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开标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大屏幕)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5年09月26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开标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大屏幕)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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