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重发) 招标预告
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10-330205-04-01-57336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宁波前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76055.4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72343.15 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663.85m?,地下建筑面积20679.3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酒店、商务办公楼、配套设施及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本项目招标规模共计13台电梯,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区启动区JB16-05-4c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经三路,南至云飞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纬二路。
2.2 本次招标范围:电梯13台,包括电梯供货、运输、装卸、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及相关服务(配合安装单位完成电梯安装、调试、检测、验收)。
本次招标控制价385万元。
2.3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30日内配合完成安装调试并满足总包方进度要求(如为分期交货的,按分期计算工期)。
2.4 交货地点: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施工现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重发)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制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保黎北路55号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4-892896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 系 人:郑梦燕、余晨晨、许常汇、屠世侠
联系电话:0574-87375708
电子邮件:501398995@qq.com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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