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施工334JLHF标段 招标预告
旧路恢复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15220020250811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工程设计变更的的批复》兴交发【2025】10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全长5328.2米,恢复的旧路(巷道)分布在高力板镇及其下辖的6个自然屯,分别是南岗至金祥嘎查、义和道卜、新民屯、新胜至新发。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局部4.0米);路面结构类型为20cm水泥混凝土。
2.2 计划工期:
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计划工期为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上述开、完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公路工程旧路恢复施工划分为 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长度(米) | 主要工作内容 |
334JLHF | 高力板镇A | 267.992 | 路基、路面等工程的施工(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高力板镇B | 1351.749 | ||
南岗屯至金祥嘎查 | 1222.3 | ||
义和道卜卫生院A | 451.107 | ||
义和道卜卫生院B | 44.240 | ||
新民屯 | 160.842 | ||
新胜至新发 | 1830 |
本项目334JLHF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3,576,4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近5年内(2020年8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施工。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移动端CA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CA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标证通)。
6.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6.5 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512-58188511咨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时30分
7.3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签到的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512-5818851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填写投标人信息时所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必须为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在第二个信封开标会前,招标人将通过电话通知各投标人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
7.4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7.5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分类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兴署办发【2025】2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兴安盟交通运输局(http://jtj.xam.gov.cn/jt/jtzw/tzgg39/index.html)上发布。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0482-8200669
邮 编:137400
10. 联系方式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 编:137400
电 话:0482-8237788
联 系 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10楼
邮 编:010020
电 话:15648220779
联 系 人:杜先生
2025年8月11日
[1]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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