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洲心街重点主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更正公告01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清城区洲心街重点主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编号:GC4418002025148)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事宜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28页-29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5分) | 企业业绩 | 5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建筑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每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业绩内容、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业绩内容的,可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文件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佐证)。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②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须在项目实施中担任施工方,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佐证。 | 4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承接过建筑类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每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业绩内容、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业绩内容的,可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文件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佐证)。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②如为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须在项目实施中担任设计方,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佐证。 |
注:上述评审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盖章。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现更正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5分) | 企业业绩 | 5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建筑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每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业绩内容、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业绩内容的,可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文件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佐证)。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②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须在项目实施中担任施工方。 | 4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承接过建筑类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每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业绩内容、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业绩内容的,可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文件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佐证)。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②如为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须在项目实施中担任设计方。 |
注:上述评审证明材料须由投标人盖章。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三:因对本项目作出更正,现将开标时间顺延如下:
工程名称 | 清城区洲心街重点主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工程编号 | GC4418002025148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5日 17时00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8月 27 日9时00分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5日17时00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25年8月 16 日17时30分 |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 27 日9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 27 日9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5日 17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 27 日9时00分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 27 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评标时间 | 2025年8月 28 日9时00分 | 评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 二 室 |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 8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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