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3300202500095001001 |
标段名称: | 泸水市年出栏3万头生猪种养循环农业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8-1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8 09:30 |
开标地点: | 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20.90983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的所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 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泸水市六库街道小沙坝新村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牵头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8-28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