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50022620250731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预告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4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LJPSZDJ2022[J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昌区北部片区中心水厂建设工程监理 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区北部片区中心水厂建设工程监理”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1:根据2025年5月29日发布的《重庆市招投标条例》从2025年8月1日期实施,其中第二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投标价法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本项目用最低投标价法,那么异常低价警戒线是多少? 回复: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属于该条例实施前的招标项目。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次招标仍适用原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不强制要求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请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及补遗内容准备投标有关事宜。 二、补遗部分 1、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增加如下内容: “6.2监理员 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监理员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招标人。监理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投标人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报价是指《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不含延期监理费人?月(如有),下同。),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类似业绩规模由高到低原则排序。” 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报价是指《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费用包含工程有可能延期费用),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类似业绩规模由高到低原则排序。”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3 评审程序 中:“注: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类似业绩造价由高到低 原则排序。” 修改为: “注: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类似业绩规模由高到低 原则排序。” 4、将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的A-22:“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修改为: “A-22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及固定费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及固定费率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若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发布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腾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
递交时间 |
热点信息
-
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投标保...
-
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投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