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10千伏景阳变电站至城北10千伏线路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预告
110千伏景阳变电站至城北10千伏线路分流改造工程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110千伏景阳变电站至城北10千伏线路分流改造工程已由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能投发展〔2025〕17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能投筠连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四川能投筠连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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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能投发展〔2025〕178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砾粟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工程概况:1、线路起于110kV景阳变电站10kV开关柜,止于筠连镇红权村与北环路相接处,新建4回10kV线路长度约2.94km,其中4回电缆敷设长度约0.14km,电缆型号为YJV22-8.7/15-1*400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电力电缆,同杆架设4回架空线路长度约2.8km,导线型号为JL/G1A-300/25-48/7架空钢芯绝缘线,地线型号为OPGW-24B1-50。 2、新建二进四出环网柜4座。 2.2计划工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资料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全部提交)。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 2.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宜宾市筠连县。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②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电力承装、承修、承试分别三级及以上设施许可证;⑤2022年至今具有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单位任一方提供均可)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独立投标人适用);⑥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
3.2.本次招标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单位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签字盖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在联合体协议书签字盖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标段数量时,由招标人确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8月7日0时0分至 2025年8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 |||||||||||||||||||||||||||||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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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密封递交。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tfygcgfw.com/)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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