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HBSJ-202506FJ-149001的澄清文件 招标预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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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全过程工程服务(方法三)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问题1:近五年时间是否为2020.6.1-2025.8.14。 答复:招标文件中已载明,近五年(即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即近五年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14日。 问题2: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信誉和奖项一栏,表述中没有明确最高可得几分的描述。 答复:(1)招标文件中信誉和奖项一栏评分标准中:获得过国家级设计奖项与省级设计奖项不重复计分,最多得3分。 (2)获得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包含全咨内容的并在有效期内、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包含全咨内容的并在有效期内、ISO45001或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包含全咨内容的并在有效期内可重复计分,最高得6分。 综上所述,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信誉和奖项”此项最高得9分。 问题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资信)条件、能力和信誉第6条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项目管理负责人”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三)中2.2.4(1)中“项目管理(现场)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两者人员注册资格要求不一致?请明确。 答复:不是同一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资信)条件、能力和信誉第6条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项目管理负责人”为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项目管理(现场)负责人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资信)条件、能力和信誉第6条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其他专业咨询负责人:“驻场人员:工程开工后需配备不少于二名驻场人员,其中一名须具备注册级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另一名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若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管理(现场)负责人的,则除满足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外,还需满足现场人员的配置和专用合同条款里面的驻场要求。另二名驻场人员中谁任项目管理(现场)负责人,不做特定要求。 问题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类似项目”中“2.针对各分项负责人的业绩,类似项目为建筑性质为类似规模的公共或民用建筑的项目”的“类似规模”能否明确?具体是指不小于多大建安费的项目?是否提供合同协议书即可? 答复: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性质为公共或民用建筑,不限规模且建安费不作要求;需同时提供合同,任职证明材料。 问题5:“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25。其中:自项目规划始,至缺陷责任期2年满止。”这个条款,至缺陷责任期2年满止,是否730日历天里包含缺陷责任期。即从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总共730日历天。 答复:730天不包含缺陷责任期。本项目文件中的“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是涉及工程设计和设计配合服务的时限,包含从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起至项目竣工,预估时限为730天。招标文件载明服务期的“自项目规划始,至缺陷责任期2年满止”,指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服务期限。即在项目竣工后的审计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如存在工程结算、工程质量等问题,需全咨单位的项目管理团队或造价咨询团队提供相关的配合服务。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中医药大学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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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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