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基本有机催化剂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一阶段建筑工程B 招标预告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5HGKQ0001 | 标段号: | C03 | ||||||
招标人: | 中石化催化剂(上海)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15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许晓崴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37593075 | ||||||
招标项目名称: | 基本有机催化剂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一阶段建筑工程B | ||||||||
建设地点: | 上海化学工业区B5-8地块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一阶段建设内容为600t/aCHP法环氧丙烷催化剂生产装置、600t/a丙烯腈催化剂生产装置;配套建设中央控制室、供配电系统、污水处理站、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原料仓库、循环水场、事故水池、消防系统、卸车区等辅助设施。本标段为一阶段建筑工程B,包括:卸车区、循环水场、加药间、事故水池、消防系统、辅助设施和仓库以及全厂总图运输及管廊。招标范围不包含桩基工程 | ||||||||
工程总投资: | 60663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5628.6934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8812678.00元人民币(4881.2678万元) | ||||||||
施工工期: | 21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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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10年至少1个“合同金额≥2500万元”的已完成或在建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则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相关部委的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号,近10年是指2015年7月1日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最多为2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超过2家时,由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到低选取2家单位最终通过资格预审。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管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1-67227588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7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 00时00分到2025年10月21日 0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即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7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小于7家时,招标人不再进行资格预审。3.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评审初步施工组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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