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综合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综合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综合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GX-GC-20250924-02
2.2 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综合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2.3 建设地点: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
2.4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10KV双回线路路径长度2.96Km。其中:沟槽直埋1.995Km,顶管0.847Km,电缆沟0.172Km,余缆槽0.06Km,接头沟6座,顶管847m,拉管200m,顶管始发井5座,顶管接收井4座,转弯井2座,三通井1座,沥青路面破除恢复4092㎡。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货物、服务等相关项目,具体项目情况以相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再划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13155058.54元。
2.10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3.3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4《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获取时间:自2025年09月2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 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0月27日 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开发区北集坡长城路616号
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0538-8939867
代理机构:山东惟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花园路39号
联 系 人:董经理、汪经理
电 话:0538-6398800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董经理、汪经理 联系方式:0538-6398800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联系方式:0538-8938987
9.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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