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梅花山(马坊、梨岭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招标预告
文件编号 | E3508230801100369002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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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9-30 10: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5-09-30 10: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线下同步。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梅花山(马坊、梨岭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30801100369002 各投标人: 关于“梅花山(马坊、梨岭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编号:E3508230801100369002)”招标文件内容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更改为:11117853元(其中暂列金额为64765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500000元、甲供材料费为0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等以本次答疑纪要发布的附件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合同附件增加“廉洁责任合同”、“廉洁承诺书”,具体详见随本答疑纪要(一)一同发布的附件资料“梅花山(马坊、梨岭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招标控制价及其他资料”。 三、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调整为“新建污水重力管道约1172m,污水压力管道约595m,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100吨/天,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50吨/天。水生态修复工程:水生态修复面积约70亩,其中4#池(沼泽地)及其周边区域的处理具体实施内容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1#、2#、3#池的淤泥清理。零星工程:天池漏修复,下沉式绿地约370平方米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有权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调整为:人民币20万元整,提交的时间不变。 五、本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23项18.1/18.2.1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或⑦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修改为“2、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六、本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4.5.1”中的“K值=1-(中标价-中标价中不可竞争价)÷(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中的不可竞争价)×100%。”调整为“K值=1-(中标价-暂列金-暂估价)÷(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暂列金-暂估价)×100%。”。 七、本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3.1计量原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14.5.1工程量的确定”统一更改为“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和以上定额相配套的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八、本项目实施的水生态修复包含的4#池(沼泽地)及其周边区域的处理具体方案暂未明确,4#池(沼泽地)及其周边区域的处理专业工程暂估价为350万元,具体实施内容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预算以经龙岩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预算为准,结算报龙岩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 九、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请各投标单位务必下载本次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文件的附件(后缀名为:LYCF),并以此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十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 标 人:福建省梅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9月1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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