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宜昌粮食集团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1.招标条件
宜昌粮食集团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7-420525-04-01-864798)完成备案,招标人为宜昌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YAA010041-202501-01
2.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城东工业园区
2.3建设内容:宜昌粮食集团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城东片区,总建筑面积904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智能化恒温养菌车间(2#后培)、智能化食用菌冷库(1#冷库)、配电房等,2#后培建筑面积6006平方米,建筑高度11.15米,单层门式刚架结构,柱距7m,跨度32m,主体结构为Q355B钢材,框架-支撑体系,内墙为硅岩板双面彩钢夹芯库板,屋面采用单层压型钢板复合保温屋面;1#冷库建筑面积2640平方米,建筑高度11.15米,单层门式刚架结构,柱距6.5m,跨度20m,主体结构为Q355B钢材,框架-支撑体系,内墙为聚氨酯双面彩钢夹芯库板,屋面采用单层压型钢板复合保温屋面;配电房建筑面395平方米,建筑高度8m,框架结构。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及通风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投标人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2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2日23:59(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8.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评标办法:
9.1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9.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发布。
1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59号
联系人:赵思迈
联系电话:177406634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渭河二路1号
联系人:白伟
联系电话:15071768980
热点信息
-
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投标保证金...
-
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23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