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且承诺在其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
3、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含投标截止当月)任一个月开具在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其他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岗位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含投标截止当月)任一个月开具在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信用广东”网站没有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中没有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符合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由符合要求的不同专业分工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并约定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后成员不得变更,具体分工可在联合体协议中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