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福州高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村镇办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高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村镇办段治理工程(施工)已由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福州高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村镇办段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高新区经发(2025)2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村镇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2025年度地灾防治业务”专项经费中列支,招标人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高新区上街镇马保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05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83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和安全类专业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福州高新区上街镇马保村三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经费在五百万元及以上为一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99761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自然资源或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日15:00:00至2025年9月7日17:3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③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9-25 9: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10号新药创制中心1号楼23层,邮编:350109;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816270,传真:/;
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八层,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电话:13067261281,传真:/;
联系人:小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创新园一期1号楼
联系电话: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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