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已由太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太审批项目发〔2025〕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太白县水资源事务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白县咀头镇12个行政村(除强里川村)、桃川镇、鹦鸽镇;
2.2 工程规模:输配水管线165.5km,小型一体化加压泵箱5座、调压水池11座,同步建设管道附属设施及信息自动化工程。一期工程主要招标内容为七里川村供水工程、红星村供水工程、梅湾村供水工程、拐里村供水工程、沪家塬村供水工程;配水干线工程;村内管道工程;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及第三方检测。
2.3 项目投资总额:11631.8万元(本次招标约4835.48万元)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标段编号:E61030035115cdcz3w8w001;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Ⅱ标项;标段编号:E61030035115cdcz3w8w002;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III标项;标段编号:E61030035115cdcz3w8w003;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IV标项;标段编号:E61030035115cdcz3w8w004;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标项;标段编号:E61030035115cdcz3w8w005;标段类型:监理;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三方检测标项;标段编号:E61030035115cdcz3w8w006;标段类型:服务;
2.6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配水干线工程,凉峪村、黄凤山村、咀头村3个村内管网改造工程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Ⅱ标项:梅湾村供水工程,沪家塬供水工程,梅湾村、沪家塬村、白云村、方才关村4个村内管网改造工程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III标项:七里川村供水工程,红星村供水工程,七里川村、红星村、李家沟村3个村内管网改造工程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IV标项:拐里村供水工程,塘口村、拐里村2个村内管网改造工程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标项: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包括二期)建设全过程监理与服务相关工作内容;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三方检测标项:依据工程质量检测的相关规程规范,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完成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包括二期)的所有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工作内容。
2.7 其他:本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并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间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企业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Ⅱ标项:同施工Ⅰ标项资格能力要求。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III标项:同施工Ⅰ标项资格能力要求。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IV标项:同施工Ⅰ标项资格能力要求。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标项: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并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间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三方检测标项: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检测资质范围包括混凝土工程、量测类和金属结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间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Ⅱ标项: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III标项: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IV标项: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监理标项: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三方检测标项: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2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年9月1日12时00分起至2025年9月8日18时00分(节假日休息)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企业加密锁登录〉CA登录〗),选择水利系统,进行投标确认;2.网上投标确认后,请于获取时间内,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投标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线下确认,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符合条件者受理成功后,使用CA锁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Ⅰ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
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II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
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III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
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施工IV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
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监理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
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第三方检测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9月22日09时30分 ,地点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5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媒介上同时发布;
7.3 递交方式:施工标项和监理标项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的同时,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现场使用企业CA锁进行解密,第三方检测标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未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
7.4 本项目施工标项和监理标项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模式,实行电子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方式,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电子标需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上传电子投标书;开标时须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及企业CA锁。第三方检测项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PDF版电子投标书;开标时须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
7.5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使用陕西省交易平台的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7.6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7.7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 址:太白县县城北大街37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917-495661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 系 人:崔工/李工
电 话:19209186908/18192722669
联系邮箱:278378391@qq.com
监督单位: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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