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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体育中心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应城市体育中心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HBYC-202509FJ-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应城市体育中心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应城市体育中心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HBYC-202509FJ-00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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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C-202509FJ-00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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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体育中心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应发改审批〔2025〕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应城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体育馆进行维修改造。安装运动地板836.46平方米、陶铝吸音墙板1482.42平方米、木纹防撞墙板903.07平方米、木纹防撞天棚98.74平方米,天棚墙面刷漆2025平方米,钢结构屋架防腐刷漆2266.32平方米,看台地板铺贴地胶1411.86平方米,外墙粉刷真石漆1802.35平方米,玻璃幕墙拆除更换582.32平方米,正立面楼地面及台阶面铺贴石材134.56平方米,正立面更换铝扣板223.83平方米,水磨石地面打磨抛光570.88平方米,水磨石台阶打磨抛光432.26平方米,室外铺装沥青混凝土地坪574平方米,正立面墙面刷漆,正立面更换玻璃大门,石材包柱,木楼梯更换不锈钢玻璃栏杆,更换不锈钢防盗隔栅,南面室外更换大理石平台,北面楼台修复乳胶漆,设置无障碍坡道,西面更换楼梯栏杆,安装隔音墙布,更换钢质防火门、通风机、电缆等设施设备。更换桌椅1套、主席台台柜与桌椅1套、看台座椅1500个,安装中央空调1套、专业比赛灯光系统1套、LED全彩屏1个、音响1套,柜式空调2台,更换变压器(含高低压柜)1套等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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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为应城市体育中心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0 合同估算价:541.8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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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其中施工部分控制价:504.78万元;设计部分控制价:10.10万元;预备费用26.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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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1.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或EPC业绩或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在本单位注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可由项目经理兼任。;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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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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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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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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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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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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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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