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34002025002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建塘镇尼史村等6个村(社区)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06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22 09:00 |
开标地点: | 香格里拉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2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建塘镇尼史村等6个村(社区)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面积:1575.68平方、3层、高度12米、跨度7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所示范围及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遵循云政发[2015]57号的相关管理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均报名参与的,则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且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被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
3.3.2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2022年-2024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9-22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