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复合碳源(液体)采购项目(分包二),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采购
2025年复合碳源(液体)采购项目(分包二) 招标预告
2.1项目概况:用于餐厨垃圾渗滤液和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的生化系统补充碳源。注:复合碳源为醇类和糖类的混合物,且不属于危化品。
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约550.449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COD当量≥62万Mg/L,BOD/COD≥0.6,暂定量3306吨。招标人有权增减以上数量,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
2.3服务期:项目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
2.4供货地址:重庆市主城区指定位置,洛碛餐厨污水厂(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桂湾村)、洛碛渗滤液污水厂(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桂湾村)、黑石子渗滤液污水厂(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黑沙路石朝门)、走马污水厂(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灯塔村水头湾)、界石污水厂(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桂花村)或重庆市主城区其他指定位置。
2.5 定标原则:(1)本次招标分两个分包同时进行,允许投标人投其中一个分包,也可同时投多个分包,但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分包。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分包中同时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推选该投标人为最高总限价金额大的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其余分包不再推选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投多个分包的,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对应的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2023年度、2024年度的各年度财务状况均不亏损;
3.3 投标人从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具有1个销售金额不低于385万元的复合碳源销售业绩合同。
3.4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且制造商与所委托的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益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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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廖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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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青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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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7213523 | 联系电话: | 1898384436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监督部门: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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