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ZH5304002025000970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红塔区森林修复(抚育)项目EPC(一标段)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05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22 09:00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6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玉溪市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红塔区森林修复(抚育)项目EPC(一标段):森林修复范围为大营街片区,修复面积约12000亩;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片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招标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森林修复(抚育)经验及能力的施工单位;
(4)联合体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
资质要求: | 1、本招标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森林修复(抚育)经验及能力的施工单位;
(4)联合体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以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以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林业工程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格:具有森林修复(抚育)经验及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修复(抚育)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2、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森林修复(抚育)相关工作经验。
3、拟投入本项目设计、施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需满足本招标项目需求。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注册后最近连续年度且含成立年度的或相关情况说明)的财务状况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拟投入主要仪器、设备、机械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总承包需求。
3、信誉要求: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信誉良好,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牵头人应自拟格式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项目款分账管理承诺”;牵头人自行承诺(含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牵头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牵头人(含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9-22 09:00 |
标段编号: | ZH530400202500097001002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红塔区森林修复(抚育)项目EPC(二标段)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05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22 09:00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5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玉溪市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红塔区森林修复(抚育)项目EPC(二标段):森林修复范围为高仓片区,修复面积约5000亩;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玉溪市红塔区高仓片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招标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森林修复(抚育)经验及能力的施工单位;
(4)联合体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
资质要求: | 1、本招标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森林修复(抚育)经验及能力的施工单位;
(4)联合体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以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以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林业工程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格:具有森林修复(抚育)经验及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修复(抚育)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2、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森林修复(抚育)相关工作经验。
3、拟投入本项目设计、施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需满足本招标项目需求。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注册后最近连续年度且含成立年度的或相关情况说明)的财务状况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拟投入主要仪器、设备、机械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总承包需求。
3、信誉要求: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信誉良好,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牵头人应自拟格式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项目款分账管理承诺”;牵头人自行承诺(含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牵头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牵头人(含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9-22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