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HJFFJSZ2025080004001双桥街道2025年老旧小区房屋修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双桥街道2025年老旧小区房屋修缮工程已由扬州市邗江区数据局以扬邗数据综审[2025]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双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双桥街道2025年老旧小区房屋修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计划整治的15个老旧小区 2.1.2 工程规模:对15个老旧小区屋面、外墙面进行维修改造。 2.1.3 合同估算价:1191.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8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保修、整体移交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查(如需)、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负责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水、电、气等的报批报建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施工许可等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施工、采购、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及由中标单位完成相应的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等所有图纸审查工作(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中标后未能按时通过图纸审查并进场施工,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且各类专家评审费等由投标人负责;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设计、施工及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各项验收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4)涉及到需由招标人确认的方案、样式,需待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5)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施工临时用电、供热、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如工程需要); (6)负责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7)负责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8)负责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不可预见项目及现场看护等; (9)专业工程深化(二次)设计、施工与专项方案论证、评审等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包干; (10)建造最终满足使用功能需求的功能齐全、设施完备、通过综合及各专项验收、可正常使用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如未考虑到位、存在漏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且不增加费用。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包括: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如为设计业绩,8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8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费用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 ||||||||||||||||||||||
六、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七、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 (一)评标方案: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部分,对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合格分为:5分×60%= 3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影响判定第7名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并据此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第7名投标人。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设计文件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二)定标标准: (1)设计成果文件 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①设计理念要求、设计风格应与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任务书契合、一致; ②施工图设计深度最大程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企业实力 ①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②企业自2022年01月01日(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来承接的最具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不超过5项)。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3)企业信誉 ①2022年01月0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 ”、“詹天佑奖 ”、“扬子杯 ”等。(不超过5项)(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②2022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建设单位的履约评价(不超过5项) 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4)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现场拟定答辩题,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地点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前通知)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现场书面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如参加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开始时间前出席并签到,如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设计成果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契合程度高的优于契合程度低的企业。 ②获得荣誉表彰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表彰少企业。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优于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差的企业。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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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备注 | ||||||||||||||||||||||
备注:10.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2投标人近3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任意一个月为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3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琴;联系电话:0514-89787280 ,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10.5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招标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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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180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投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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