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湖北宜都市枝城镇九道河绿色建材物流园项目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宜都市枝城镇九道河绿色建材物流园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8-420581-04-01-582560)批准建设。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国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都市枝城镇九道河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51018.417平方米,新建办公楼、厂房等12栋,建筑面积8953.135平方米,购置胶带机等主机设备共2台(套),生产线1条,年货运(建材骨料)吞吐量达500万吨以上。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项目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6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②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3.6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分别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 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且不得相互兼任。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需提供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申请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提供,其他管理人员可由联合体任意方提供。
3.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申请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重新招标。
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之规定。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23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6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2025年8月29日。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9.1异议联系人:李晶晶
异议联系电话:18086225587
9.2招标人: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
联系人:向子龙
联系电话:15171733103
9.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联系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18086225587
9.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9.5异议和投诉渠道: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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