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预告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3010410006683001001
1.招标条件
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案(项目代码:2411-330371-89-01-440696),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滨海十三路、滨海十路、滨海十六路、冬青路、金海六道(南)、鸿飞路(南)、木杉路、水杉路(天瑞大道至K0+409.52)、木槿路、栀子路、铃兰路等11条市政道路(含7座桥梁),路线总长约 7920米,道路红线面积约185226.36平方米(约 277.84亩)。项目总投资约【106717.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2605.27】万元。
建设地点:位于温州湾新区星海片区。具体为温州湾新区龙湾二期(含两线区域)0577-WZ-WW09单元,东至211省道,南至滨海十六路,西至金海三道,北至滨海八路。
2.2本次招标范围: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及公共卫生间配套等,具体见初步设计;其中配电系统、标识标牌、交通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号系统、多杆合一采购及安装不纳入本次招标施工采购范围,但设计需按整体设计,设计需包含未纳入本次招标施工采购范围内的配电系统、标识标牌、交通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号系统、多杆合一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要求投标人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工程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各专业/专项设计、设计服务)、采购(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总承包,以及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协助建设单位负责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报建、报批、审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并承担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对工程项目从设计、采购、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统筹协调)、工程资料整理及竣工备案等工作。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0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设计工期),施工工期96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的第90日历天次日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4其他: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
3.1.1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要求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由承担施工工作任务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道桥或给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道桥或给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设计设施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9月29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十六路481号,浙南海洋经济总部大厦6楼
联系人:万飞跃
联系电话:0577-889623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层
联系人:占日红
联系电话:1395777444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
联系电话:0577-86966717
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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