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3300202500094001001 |
标段名称: | 兰坪县2025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04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19 09:00 |
开标地点: | 第一开标室(42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坪县2025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
2.2 项目概况:1、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DN110~DN200 燃气管道共计 9 千米及阀门井、智能燃气表、泄漏报警、压力检测等附属设施。2、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DN150~DN500 给水管道 10 千米及阀门井、消火栓、智能水表等附属设施。3、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 DN400~DN1000 排水管道 20 千米及检查井、沉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2.3 项目地点:兰坪县城区。
2.4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8283.74万元)。
2.5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后,由建设方委托第三方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配合建设单位并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复、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定稿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和缺陷责任期保修责任。
2.6 计划工期:24个月(含设计、施工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批;施工部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统一验收标准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各分部、分项、检验批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个,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设计单位和其他资质要求单位(需同时满足设计及其他资质要求)。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或联合体成员一方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时,联合体各方都应共同承担责任。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EPC业绩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完工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EPC业绩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完工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5、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总投资(建安费)6000万(含6000万元)元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市政行业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或城镇燃气类设计业绩或EPC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2、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今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EPC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完工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EPC业绩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完工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
其他: | 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后成立的提供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不做要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近年(2020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19年至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www.yncr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9-19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