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金新街道华山花苑1-4期改造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预告
金新街道华山花苑1-4期改造工程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新街道华山花苑1-4期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经通数据投备【2025】2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华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金新街道华山花苑1-4期。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路缘石、非机动车位硬化、机动车位硬化、垃圾桶放置处硬化、原有路灯拆除、新建路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459.17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路缘石、非机动车位硬化、机动车位硬化、垃圾桶放置处硬化、原有路灯拆除、新建路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醒:①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②项目负责人提供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8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9月8日 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1 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月 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次招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4)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 http://ggzyjy.nanto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5)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华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华山社区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秦女士 |
电 话: | 13862804955 | 电 话: | 15062737585、15996537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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