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沙洲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506-440203-04-01-57917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沙洲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沙洲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沙洲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韶关市武江区 | ||||
资金来源 | 中央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 规模:项目投资概算464.51万元。 | ||||
招标内容 | 维修改造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可维修改造面积为6072.22平方米。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4271778.0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4304.94元,暂估价:?750000.00元,暂列金额:?117846.65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方式为: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要求投标人以合同分包方式将合同总金额的40%分包给不超过2家的中小微企业承接(其中小微型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该分包部分的70%)(投标时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且协议书里应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比例);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不再向其他中小微企业进行分包。上述所指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行业(本招标项目对应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4.相关人员要求 4.1拟派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4.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4.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5.禁止投标条款: 5.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1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
2 | 韶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 |||
3 |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 |||
4 | 韶关中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 | |||
5 | 广东天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预算审核单位 | |||
6 | 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08月26日 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6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16日 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招标人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5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1-817817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20层3号办公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詹工 | 联系电话 | 0751-883393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1-817816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招标人(盖章):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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