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支渠1标、3标剩余工程合并标钢筋、水泥集中采购澄清答疑通知(001) 招标预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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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050020250003MB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支渠1标、3标剩余工程合并标钢筋、水泥 集中采购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050020250003MB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支渠1标、3标剩余工程合并标钢筋、水泥集中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8-08 11:38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2025-08-21 3、其他补充事宜
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支渠1标、3标剩余工程合并标钢筋、水泥集中采购澄清答疑通知(001)
各投标人: 现对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支渠1标、3标剩余工程合并标钢筋、水泥集中采购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2.3到货款中“且买方收到正规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90天内到货款支付至当期结算价款的80%(含20%投料款)”修改为“且买方收到正规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90天内到货款支付至当期结算价款的80%(含10%投料款)”。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5.2 增加中“如果检验结果不能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中“供货要求”的,或者不能满足施工单位建设项目使用要求,卖方则无条件先行按买方书面通知要求退货、更换或修复”修改为“如果检验结果不能满足国家标准,或不能满足行业标准或招标文件中“供货要求”的,或者不能满足施工单位建设项目使用要求的,卖方则无条件先行按买方书面通知要求退货、更换或修复”。 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报价清单 分项报价表”已在本次澄清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报价清单 分项报价表”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10日09:30。
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1日 4、联系方式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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