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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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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安全职责措施(1.0~10.0分)
要求: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健全、可靠;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得力;能有针对工程特点、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得力。
优(10分):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健全、可靠;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得力;能有针对工程特点、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得力。
良(7分):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比较健全、可靠;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比较得力;能有针对工程特点、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4分):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基本健全;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基本可行。
差(1分):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不健全;安全事故控制措施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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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安全职责措施(1.0~10.0分)
要求: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健全、可靠;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得力;能有针对工程特点、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得力。
优(10分):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健全、可靠;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得力;能有针对工程特点、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得力。
良(7分):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比较健全、可靠;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比较得力;能有针对工程特点、难点防范及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措施比较得力。
中(4分):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基本健全;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基本可行。
差(1分):保证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措施体系不健全;安全事故控制措施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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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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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0.0~30.0分)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得3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的得1分。(本项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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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0.0~30.0分)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得3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的得1分。(本项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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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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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人员机构情况(0.0~30.0分)
②其他监理员4人,每人得2.5分,满分10分。须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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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人员机构情况(0.0~30.0分)
②其他监理员4人,每人得2.5分,满分10分。须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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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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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建函(2024)65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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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信誉实力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100 %(取6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1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0 %(取0%~4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1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复核。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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