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创新路(安邦路-安新路)道路工程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预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02025084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9V003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新路(安邦路-安新路)道路工程 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开审批[2022]16168号、津开审批[2022]16297号、津开审批[2025]1702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656425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656425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1.05千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道路总长约1.05千米,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双向八车道布置,断面宽度50米,设计车速60千米每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新路西起安邦路,东至规划安新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创新路(安邦路-安新路)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新建道路总长约1.05千米,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双向八车道布置,断面宽度50米,设计车速60千米每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5985.71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6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12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杨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邮政编码:300280
联系人:冯立
电话:022-63118697
传真:022-631180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旭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付越、赵春贺
电话:022-25275756
传真:022-25324535
法定代表人:刘杨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邮政编码:300280
联系人:冯立
电话:022-63118697
传真:022-631180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旭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付越、赵春贺
电话:022-25275756
传真:022-25324535
日期:2025年08月0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刘杨
电话:022-63118697
传真:022-6311800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受理负责人:刘杨
电话:022-63118697
传真:022-6311800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 陈功
电话: 25208743
传真: 25208700
电子邮箱: 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受理负责人: 陈功
电话: 25208743
传真: 25208700
电子邮箱: 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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