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洛江区田当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泉建招字[2025]097号的洛江区田当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2025年区级重点项目的通知》以泉洛委【202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洛江区田当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田当路为南北向道路,南起经九路,向北霞溪工业区至终点省道312,道路全长约1834.792米,本次实施长度约1217m,其中霞溪工业区道路已建成,本次不进行设计,道路红线宽度24米,采用城市支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采用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246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8383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2.5.2. 内容:(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出具详细勘察成果,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以及配合工程设计、工程报批、工程施工,开展工程检查,参加工程验收等后续技术服务工作。(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及市政配套设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等专项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配合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服务,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备注: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执行)。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1日 09时 00分至2025年0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规定,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3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 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 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2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
7.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838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56.102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万元。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按人民币10万元包干计取;
8.4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216.1025万元。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后埭小区洛滨路55号,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630189传真:/;
联系人:郑工、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678886/17750082578传真:/;
联系人: 陈瑞莲、庄妹。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两个账号任选其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账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8140501012。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95-22135506
地址:洛江区安吉路28号
联系电话:0595—226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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