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庆城县卅铺镇韩台子至阜城村组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城县卅铺镇韩台子至阜城村组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已由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2025)1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其余资金为 2025 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后续扶持项目省预算内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庆城县卅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城县卅铺镇韩台子至阜城村组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
2.2建设地点:卅铺镇韩台子村、雷旗村、四十里铺村、韩湾村、阜城村。
2.3建设规模及标准:
庆城县卅铺镇韩台子至阜城村组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路线总长度为 13.232 公里,本项目道路拟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TJGB01-2014 技术标准四级公路建设,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韩台子至阜城段路基宽度为 6.5 米,路面宽度为 4.5 米,两侧各设置宽度为 1.0米的砂砾路肩;行车道路拱横坡均为双向 2%,路肩为3%。K0+000-K6+050 段调坡路段采用沥青路面,结构层分别为 4厘米厚 AC-13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6 厘米厚 5%水泥稳天然砂砾基层+1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K0+000-K6+050段改造路面路段,结构层采用4厘米厚 AC-13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6厘米厚 5%水泥稳天然砂砾基层:K6+050-K13+232.27 段调坡路段采用水泥路面,结构层分别为 18 厘米厚 C30碎石水泥混凝土面层+16 厘米厚5%水泥稳天然砂砾基层+10 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K6+050-K13+232.27段改造路面路段,结构层采用18厘米厚 C30 碎石水泥混凝土面层+16 厘米厚 5%水泥稳天然砂砾基层。路线均采用绕车道中线旋转过渡,最大超高采用 6%,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新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25。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9月25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施工标段。
序号 | 合同段号 | 线路名称 | 建设里程(公里) | 工程内容 |
1 | 一标段 (K0+000-K6+050段) | 庆城县卅铺镇韩台子至阜城村组道路硬化以工代赈工程 | 6.05 |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2 | 二标段(K6+050-K13+232.27段) | 7.182 |
2.7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8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4.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8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填写信息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 月 10 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城分中心第 一 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选择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递交,递交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
5.2 逾期送达(上传)、未送达(上传)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通过甘肃中工国际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进行,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上传。并在开标时间使用“CA证书”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按规定时间解密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或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qysggzyjy.cn)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城县卅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卅铺镇街道
联 系 人:王主前
联系电话:13519040464
邮 箱:805645731@qq.com
邮 编:7451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恒美三期一号楼1307室
联 系 人:张竹青
联系电话:15109464851
邮 箱:1145397501@qq.com
邮 编:745000
监督单位: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庆阳市庆城县政府统办楼
联系人:贾文博
联系电话:1891927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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