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一至三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1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招标人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康复中心建筑面积11631平方米,为地上5层建筑(局部6层为设备用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康复中心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69平方米,为地上1层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室外附属外网等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原县中医医院院内。
2.3计划工期:38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康复中心建筑面积11631平方米,为地上5层建筑(局部6层为设备用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康复中心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69平方米,为地上1层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室外附属外网等工程。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康复中心主楼,总建筑面积11237.98平米,建筑层数:地下为隔震层,地上5层,框架结构,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二标段施工:康复中心连廊,建筑面积393.02平米;康复中心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69平米,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三标段施工:室外附属外网工程(硬化、混凝土挡土墙、给排水及消防、采暖、电气)等相关配套内容,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二、三标段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近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5-401532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海原县万福路
联系人:李波
电 话:0955-4014296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01室
联系人:马丽、牛磊
电 话:18161585892、0951-8593145
202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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