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方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 招标预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2025]28号文件《关于方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方正县农业宣传教育和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方正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主要建设内容:方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为8.9万亩,包括新建4.9万亩,改造提升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服务期限: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3本项目不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32.6万元。
2.4建设地点:方正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初步验收服务包括1.工程资料审核、收集与整理,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3.工程档案收集与归档,4.组织完成项目初步竣工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完成整改后出具验收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验收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证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23时00分至2025年8月26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6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及地点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613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方正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51-57116073
招 标 人:方正县农业宣传教育和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方正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571274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108-7号金棕榈7号楼1单元14层2室
项目联系人:刘燕燕
电话:18546263972
电子邮件:hljtggc@163.com*投标保证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2025]28号文件《关于方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方正县农业宣传教育和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方正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主要建设内容:方正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为8.9万亩,包括新建4.9万亩,改造提升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服务期限: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3本项目不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32.6万元。
2.4建设地点:方正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初步验收服务包括1.工程资料审核、收集与整理,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3.工程档案收集与归档,4.组织完成项目初步竣工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完成整改后出具验收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验收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证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23时00分至2025年8月26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6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及地点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613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方正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51-57116073
招 标 人:方正县农业宣传教育和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方正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571274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108-7号金棕榈7号楼1单元14层2室
项目联系人:刘燕燕
电话:18546263972
电子邮件:hljtggc@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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