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大厂高新区潮白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1.招标条件
大厂高新区潮白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5]00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
建设单位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5807.8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用地约6.694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雅春路(问潮路至雅春园小区)、观潮路(蒋谭北一路向东至现状路)盛潮南路(西关49亩居住用地周边道路)、盛宾路(雅玥园西侧)、通潮西路(厂通路至厂通南路段)、西燕路(西燕路连接观潮路)、翠岚路(蒋谭东三路至科技路段)、厂通南路(中轴路-通潮西路)八条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及绿化给水热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及道路提升工程,并对滨河大道(厂通路-辛杜庄村)、蒋谭东二路(污水处理厂西侧道路)迎宾大道(蒋谭线-福喜路)等五条现状道路修补提升。其中,管径为DN100-dn315的给水管线3400.24米、管径为d300-d1200的雨水管线4532.52米、管径为 d400-d500 的污水管线2832.842米、管径为dn110-dn200的再生水及绿化给水管线4927.92米;道路提升工程总长度为3290.623米,包括雅春路(问潮路至雅春园小区)规划道路红线10米,道路长度约304.841米,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观潮路(蒋谭北一路向东至现状路)规划道路红线30米,道路长度约350.08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千米/小时、盛潮南路(西关49亩居住用地周边道路)规划红线宽16米,道路长度461.749米: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时速为30千米/小时、盛宾路(雅园西侧)规划红线宽10米,道路长度198.463米,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通潮西路(厂通路至厂通南路段)规划道路红线16米,道路长度约645.47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道,设计时速为30千米/小时、西燕路(西燕路连接观潮路)规划红线宽24米,道路长度448.324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千米/小时、翠岚路(蒋谭东三路至科技路段)规划道路红线20米,道路长度约297.68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千米/小时、厂通南路(中轴路-通潮西路)规划道路红线16米,道路长度约584.00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道,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
建设地点: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建筑功能: / 。
2.2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服务。配合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各阶段设计审查、配合项目各阶段对图纸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设计变更等工作。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4.23万元。
2.3 服务期限: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4 其他: / 。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满足项目相关专业最低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2.3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2.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 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40%的基础上预留60%);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5 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6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 / 。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0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等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并满足本项目需要。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年08月21日08时30分至2025年08月 27日17时00分 ;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0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其他: / 。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hebeibidding.com/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上发布。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联系人:李志雄,联系电话:0316-5276072。
电话:0316-8930152
电子邮箱:dcjsj2020@126.com
10.其他公示内容
10.1双盲要求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10.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10.2.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10.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10.2.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10.2.4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的,视为无效文件。
10.2.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10.2.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
10.2.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10.2.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10.2.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10.2.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7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10.3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0.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联系人:何震,联系电话:0316-5277129,电子邮箱: / 。
11.2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项目负责人:李志雄 , 联系电话:0316-5276072;联系人:李志雄 ,联系电话:0316-5276072 ,电子邮箱:lfhcxh@126.com。
2025 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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