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五峰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1.招标条件
五峰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8-420529-04-05-7966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五峰长汇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长乐建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五峰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峰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白洋镇五峰民族工业园区内
2.3 工程概况:主要分为两大部分:①光伏:利用工业园区1-19号建筑屋面和光伏车棚建设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为18MW,年均发电量为1753.78万kWh,以400V和10kV电压等级分别并入到园区内部配电系统。②储能+充电站:储能系统按照尖峰时刻2小时用电量及光伏装机量的20%配置分布式储能设备,安装容量为6.8MWh。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要求完成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结构检测、设备采购及安装、现场协调、调试并网、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招标人,以及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等全过程服务。
2.5 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
2.6 履约期限: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27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
2.7 项目质量要求:项目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确保设计文件完整、准确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施工质量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执行标准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电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颁发的电气设备高压并网运行等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2.8 项目安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相关法规,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四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备工程建设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③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
3.8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且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以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3.9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设计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10 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 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1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30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请登录宜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 网 址 为 : 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使用 CA 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1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峰长汇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蓉
联系电话:13618680456
联系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长乐建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春艳
联系电话:18694098769
联系地址:五峰县渔洋关镇长乐大道79号(西南茶叶市场)
11、异议和投诉
11.1 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11.2 异议(质疑)联系人:
(1)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长乐建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694098769
(2)招标人:五峰长汇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3618680456
11.3 投诉联系人:
(1)行业主管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17-582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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