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 招标预告
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 已由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嵊发改〔2025〕83 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嵊泗县交通运输局以浙舟嵊交许〔2025〕5000018 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1项目概况: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本项目起点与S201相交,起点桩号KO+OOO,路线沿大梅山山脚布设,最后终于大梅山西侧山脚处,终点桩号Kl+699.507,路线全长约1.700km。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三级公路标准设计, 设计速度40km/h, 路基标准宽度18.0m;其余技术指标均按现行公路及桥梁设计规范、规程、标准执行。
2.3本次施工招标设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设 1 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有路基土石方、软基处理,高边坡治理、混凝土路面、涵洞3道及交通标志标线等施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项目投资概算为2329.25 万元。
2.4计划工期:12 个月(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满足资格 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 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____无_____。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TPBidder/memberLog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
4.3 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并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操作网址为:(浙江省统一主体库)https://ggzy.zj.gov.cn/tspbidder/memberLogin。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补遗书。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TPBidder/memberLogin。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行业监督: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3号楼
电话:0580-228505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嵊泗县洋山镇圣大路133号
联系人: 许先生 电 话:0580-5051839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中浪国际A座6楼
联系人:刘珍珍 电话:0580-2027712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施工标段 |
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 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施工标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 14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 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 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 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施工标段 |
自 2020年 7 月 1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的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三级及以上(需含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的施工。 |
注:1 、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2020 年 7 月 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3 项规定。
2、上述业绩若为大中修或小修保养工程的均不予通过。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施工标段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及 1.4.4 项情形。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三级及以上(需含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的施工。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 (?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 、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 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1、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 (?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效期内的 (?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1。
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 ”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 “在建合同工程 ”;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 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 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3. “在建合同工程 ”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 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项规定。
5.上述业绩若为大中修或小修保养工程的均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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