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5年蝗虫防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蝗虫防治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0日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502000150
交易编号:DP-ZC-20250807-01-01
项目名称:2025年蝗虫防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价:39万元
最高控制价:39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用于蝗虫发生的重点区域进行防治。药剂选用绿僵菌悬浮剂25ml/亩,防治面积约3万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相关法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无人机要求:(1)无人机均需提供权属证明,权属证明指所有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注:所有权证明需要提供自有机械购买发票;使用权证明需要提供租赁机械合同和租赁单位购机发票);(2)供应商所使用的无人机应具有国家植保机械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3)供应商所使用无人机型的生产企业应提供不少于100万元赔偿限额的航空产品责任险;(4)供应商应具备飞行数据管理平台,在飞防过程中,能依据采购人要求能随时提供真实有效的飞行数据(已作业面积,喷洒量等数据)。
5、驾驶员要求:无人机飞手需持有合格证或资格证书;
6、供应商所使用药品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时间:2025年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2858759。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联系方式:0538-2828180
2.5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香山街012号
电话:0538-2827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
电 话:0538-2828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
电 话:0538-28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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